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
合同债权转让,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,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。债权让与,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,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。其中,馈权人称为让与人,第三人称为受让人。那么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,以下由诉宁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一、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
在债权部分转让情况下,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,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。不管采取何种方式转让,都不应增加债务人的负担。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1、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。如果债权不存在,则转让行为无效。作为转让人只担保债权的存在与否,但不担保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。因此诉讼时效已过的权利同样可以作为转让的对象。
2、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。
3、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,双方签字认可。
二、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
1、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
2、债权转让基于原合同,受让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债权转让是债权请求权的转让继尔是财产所有权的转让,与这相随的一些合同义务的转让。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,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。
三、法律依据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79条的规定,下列权利不得转让:(1)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。这种类型主要有: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,如雇佣人对受雇人的债权;以选定债权人为基础发生的合同权利,如某个特定演员的演出活动;属于从权利的债权,如保证合同等。(2)按照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。(3)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债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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缙云县,简称缙,隶属浙江省丽水市,是“革命老区县”、“中国麻鸭之乡”。位于浙江省南部腹地、中南部丘陵山区,丽水市东北部,北距杭州175公里(公路262公里)。位于北纬28°25′-28°57′,东经119°52′-120°25′之间,东临仙居县,东南靠永嘉县,南连青田县,西接丽水市,西北界武义县,东北依磐安县,北与永康市毗邻。东西宽54.6公里,南北长59.9公里,县界全长304.4公里。总面积1503.52公里,建城区面积为4.6平方公里。辖9镇15乡642个行政村。县人民政府驻地五云镇。缙云县地处武夷山–戴云山隆起地带和寿昌-丽水—景宁断裂带的中段。地貌类型分中心、低山、丘陵、谷地四类,其中山地、丘陵约占全总面积的80%,是“八山一水一分田”的山区县。地势自东向西北倾斜。全县大部属亚热带气候,四季分明,温暖湿润,日照充足。冰雹灾害主要出现在3–8月间,为全省多雹中心地带之一。由于地势起伏升降大,气温差异明显,具有“一山四季,山前山后不同天”的垂直立体气候特征。年平均气温17℃,7月平均气温29.2-24.5℃,极端最高温达41.9℃,1月平均气温5-2.3℃,极端最低温达-13.1℃。年平均降水量1437毫米,无霜期245天。缙云县境内非金属矿产极为丰富,已发掘的有沸石、凝灰岩、珍珠岩、澎润土、石英砂、萤石等。其中,沸石贮量约3亿吨,居全国第四,质量第一。建材矿产以凝灰岩、花岗岩为主。主要农作物是水稻,为丽水市主要产粮区之一。